金山区人民政府:
贵府《关于报批<金山区枫泾镇总体规划>的请示》(金府发<2005>91号)收悉。根据市政府《关于原则同意<上海市金山区区域规划纲要(2003年---2020年)>的批复》(沪府<2004>41号),经我局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原则同意《金山区枫泾镇总体规划》,具体函复如下:
一、 同意规划年限:近期至2010年,远期至2020年。
二、 根据沪府<2005>22号批文,同意枫泾镇镇域范围为枫泾镇行政辖区范围,镇域面积为91.7平方公里;镇城建设区用地面积为29.8平方公里。
三、 同意枫泾镇的总体发展目标。规划枫泾镇重点发展现代商贸物流、旅游和现代服务业,形成文化旅游业发达,居住和生态环境良好的特色城镇。主导产业为纺织、服装机械及汽车制造等产业。
四、 同意枫泾镇的城镇规模为:到2020年,镇域人口为11万人,其中,镇区和社区9万人,中心村2万人;到2020年镇域城镇建设用地29.8平方公里,其中镇区和社区建设用地7.5平方公里;到2010年,城镇人口为4.7万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7平方公里以下。
五、 同意枫泾镇镇域规划以枫泾镇区为主体,在镇域范围内形成“中心城镇(镇区、社区)-中心村(农村居民点)”组成的两级居住体系结构。由枫泾镇区、兴塔社区、金山西部工业区、上海国际服装机械城区、整合工业点、农田和生态用地组成镇域空间结构。
六、 同意枫泾镇区的土地使用规划。规划居住用地155.1公顷,占镇区建设用地的30.4%;规划公共设施用地89.7公顷,占镇区建设用地的17.6%;规划绿地146.1公顷,占镇区建设用地的28.7%;规划道路广场用地101.5公顷,占镇区建设用地的19.9%。
七、 同意枫泾镇镇域的综合交通规划。规划形成以高速公路、国道、主干公路、轨道交通、航道等组成的综合区域交通网络。城镇的规划道路系统有主干路、次干路和支干路三个等级组成。
八、 原则同意枫泾镇的绿地水系与空间景观规划。
九、 原则同意枫泾镇的历史风貌保护与环境保护规划,新的镇域范围内的建设要求应与原批准的枫泾镇风貌控制要求相衔接。
十、 原则同意枫泾镇的市政公用设施规划。请抓紧组织编制各项系统的专业规划,并征询相关主管部门意见,作为总体规划深化的依据。
十一、 关于门户公园,依据我局《关于金山区枫泾镇新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沪规划<2004>516号文),应以绿化为主,以矿地型运动设施为主,可结合绿地适当开发现代服务业设施,不得建高层,不得建住宅,严格控制开发容量,报我局批准后方可实施。
请根据本复函精神,加快编制枫泾镇区、兴塔社区和各中心村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按规定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
请抓紧组织编制金山区域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并以此进一步做好枫泾镇总体规划的优化和深化工作。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三十日